各学院、科研机构:
根据《关于开展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各单位“十三五”期间主要发展指标(合作共建部分)进行统计评估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填报,力求实事求是,数据准确。
请各单位务于12月27日前将《滨州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指标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发至合作发展处邮箱hzfzc502@163.com.
联系人:刘法堂 3191059(81059)
附件:滨州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指标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表.xlsx
合作发展处
2018年12月19日